2014-07-11 00:20:45
有個特殊的群體,在輿論場中似乎總能輕易“奪頭條”,那就是廣場舞大媽。
據媒體報導,在江蘇徐州的雲龍湖周邊,每晚都有有上萬人參與暴走,其中廣場舞大媽是主力。少則幾十人、多則成千的暴走團,統一著裝,伴著激昂的音樂大步行走,這場面想想確實震撼。由於暴走團經常佔用機動車道,干擾正常交通,不少市民呼籲加強規範。
和現實的呼聲比起來,網路世界的反對聲,有過之無不及。不乏知名公眾人物,在微博上直接將暴走大媽視作老了的“紅衛兵”。類似觀點在網路上絕不少見,每次廣場舞大媽的負面新聞傳出,總少不了夾雜著調侃、厭惡甚至辱駡的聲音。廣場舞大媽似乎已成了這樣一個特殊形象:總是無視法律、公德,出現的所有目的,好像就為了招搖過市惹人厭。
的確,廣場舞大媽的很多行為,不那麼討人喜歡。不用說佔用機動車道、噪音擾民這樣明顯的錯誤,單是她們所喜歡營造的集體聲勢,就會令很多年輕人反感。但就算羅列出她們所有的不當,能否得出她們素質差到不可饒恕的結論?對一些公共規則的無視,對人己權利邊界的無感,並不只是她們的“專利錯誤”,更多是這社會的“通病”。
就說對交通秩序的不遵守、對公眾場合噪音污染的忽視,大媽們做的肯定不對,但她們的素質,不會比這個社會的芸芸眾生更差。在都市繁忙的紅綠燈路口,違規橫穿馬路的,難道都是大媽?至於攤點、工地噪音擾民,也不會都是大媽們幹的。這麼說,絕非意味著因為大環境如此,大媽們的言行就可被無條件原諒。只是想提醒,不必特別妖魔化廣場舞大媽,更不必上綱上線到恨不得將她們開除“街籍”。
廣場舞大媽,不是從地下突然冒出來,也不是來自星星的她,他們可能就是你我的媽,就活在我們身邊。她們的錯誤,可能也是你我的錯誤;要她們改變,可能需要你我同時改變。廣場舞大媽若擾民,當然不能豁免於批評,但批評應該是善意的,是基於現實生活情境的,而不是將大媽們獨自置於道德的真空中苛求,更不能只是為了從批評中尋得一種道德優越感。
當然,有些習慣或許是有“大媽特色”的,有人說,她們只有在群體中才能找到存在感。大媽們呼朋引伴的出沒習慣,的確不太容易為現在年輕人所理解。但這可能也是“代溝”誇大了誤解,只要大媽們注意不侵擾他人,就不是多大的過錯。正如年輕人也會有為大媽們所不喜的行為,只是她們不掌握網路的話語權罷了。
廣場舞大媽們不是生活於孤島,如果她們的問題真“罪無可恕”,作為她們親人的我們,誰能那麼無辜地怒而遠之?
流覽人數:642發佈時間:2014-07-11